先进事迹

关于追授侯伯宇同志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

人社部发[2012]18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、教育厅(教委、局),福建省公务员局:   近年来,全国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引,积极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,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。侯伯宇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。   侯伯宇,男,汉族,1930年9月出生,河南永城人,中共党员,硕士学位,1951年12月参加抗美援朝工作团,生前系西北大学现代物理研究所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理论物理学家。侯伯宇同志长期从事理论物理和数学物理的研究,在前沿领域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,先后获全国科学大会奖、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全国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等多项奖励,是国务院首批授予的博士生导师和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,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、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。他爱党爱国、扎根西部、勇攀高峰、教书育人、无私奉献,把毕生精力奉献给了祖国的教育科学事业。2010年10月,侯伯宇同志因病逝世。李源潮同志作出重要批示,要求广泛宣传侯伯宇同志的先进事迹。   侯伯宇同志的先进事迹,令人震撼、催人奋进,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,是全国教育系统学习的榜样。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范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决定,追授侯伯宇同志“全国模范教师”荣誉称号。   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侯伯宇同志为榜样,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,爱岗敬业、积极进取,关爱学生、甘于奉献,学为人师、行为世范,深入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,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

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

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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